关于 AI 的一条暴论

我要发表一条暴论。

多数院校、企业和个人,其实并没有真正理解 AI。正经地说,是组织惯性过大,尚未建立 AI-native 的标准、流程与评价模式;直白地说,就是在面对 AI 时集体跟风,看见所有人都说要 AI,FOMO 一上头,也开始宣布自己必须拥有这个东西。

这种认知失调,只要看看某些团队一边声称要招“会用 AI 的人”,一边又在面试中禁用 AI,甚至把问题道德化、上升到诚信高度,就已经足够清楚。一般而言,招聘是为了找到能够解决问题的人;管理也应当首先是结果管理:合规、服从团队工作流、不制造生产事故、按时完成交付。至于具体如何解决问题,那叫 agency,本质上无非是用 Google 还是用 ChatGPT 的工具选择。

结果操作起来,却放着真正稀缺的项目经验和工作经验不问,偏要拿 AI 能够秒杀的标准化问题反复折腾,仿佛要和工具本身拼效率;最后再可爱地补上一句“我们也要 AI 赋能”。这不就是荒唐吗?

许多人对 AI 的理解也止步于“代码生成器”的层面,尚未意识到 AI 正在改变知识的组织方式,以及人类注意力的使用方式。至于所谓“不放心”,很多时候不过是面对未知协作模式时的本能恐惧。更有甚者开始用 AI 筛简历,这几乎是典型的错误用法;亚马逊早已替所有人做过实验。于是,很多垂直场景中的 AI 化,正经说叫探索,直白说就是搞 AI 噱头。